2006年6月21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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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方阵”走上审判席带来了什么
本报记者 朱乔夫 通讯员 夏法

  自去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以来,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筛选了一批有专业知识背景的人才担任人民陪审员。
  院长周进军告诉记者,由于这些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有着自身的专业优势,为法院的司法活动提供了良好的思维互补、知识互补。从2005年5月至2006年4月间,下城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结案率高出平均水平近10个百分点,充分反映出这些“编外法官”在法院的司法活动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医生为医疗保险官司点睛
  去年,施某因患胆管癌去世了。由于3年前他曾投保过终身寿险和终身男性中重大疾病险,所以其父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保险公司经过调查,认为投保人投保前已经患病,且在投保时故意隐瞒了病史,故拒绝赔付保险金。
  这下施父不干了,他认为儿子当初投保时根本没有得胆管癌这个病,而且,投保书的“健康告知栏”中列明的是“过去曾否患有:肝炎、心肌炎、脂肪肝”等疾病,因此,施父认为儿子的疾病不在告知的范围之内,也不属于故意隐瞒病情,保险公司理应赔偿。于是,施父将保险公司告到了法院。
  保险公司答辩时提出,事实证明,投保人在投保前曾患有乙肝、戊肝相重叠的病毒性肝炎,投保人没有将自己患病毒性肝炎的情况如实告知,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是否进行承保的决定。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分故意和过失两种不同情形,产生的法律后果也会不同。所以,双方争议的焦点集中在了患者没有如实告知病史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而要判断这一行为的主观原因,法院就必须审查其未告知的内容是否为一项重要事实。如果法院确认了患者的未告知行为系出于过失,就将面临其未告知的内容对造成患者死亡的疾病——胆管癌是否有重大影响的问题。
  总之,不管基于哪一种考虑,法官都会遇到医学上的专业问题。虽然只要多花功夫去核实,法官最终还是能弄清楚这样的专业问题的,但是,对于人手少、任务重的区法院来说,这样做的结果是办案效率低。
  下城法院受理这个案件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已经实施快一年了。在这一年中,一批“专家型”陪审员进入了下城法院的陪审员队伍,于是,这样的难题一般都能迎刃而解了。
  这个案子的人民陪审员,就是来自下城区中西医结合医院的葛挺医生。他告诉记者,在陪审这件案子时,自己充分发挥了专业特长。从医学角度来看,本案中患者在投保前已患的乙、戊重叠的病毒性肝炎,会对患者的身体造成长期影响,是比较难治愈的疾病。事实上,施某经过住院治疗也仅是好转却不能彻底治愈,所以这是一项重要事实,应当在投保时告知保险公司。况且,即便认定患者系出于过失而未履行告知义务,也不能排除该项重要事实对以后的胆管癌有重大影响,至少存在密切联系。
  最后,法院参考了葛挺医生的意见,对案情有了更充分、更理智的认识。一审判决中,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关于投保人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抗辩理由成立,原告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证券分析师锁定证券犯罪手段
  在下城区人民法院,这样的“专家型”陪审员共有20名。去年5月《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以来,为了弥补以往大多数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缺乏专业知识的缺陷,下城法院从146位报名者中筛选出了20位来自各行各业的人民陪审员,上岗参与案件的审理工作。
  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咨询中心的负责人钱向劲,就是首批被下城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民陪审员。
  钱向劲很看重这个任命。他说,参与审判工作一年多来,最深的体会就是陪审员所具备的职业和专业知识,会在案件审理中发挥不小的作用。钱向劲向记者介绍了他在今年上半年陪审的一起非法侵入他人账户、盗卖期货合约牟利的刑事案件。
  那次,钱向劲与另一名陪审员参与了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庭审前,法官极为详尽地向钱向劲了解了证券、期货等的交易流程,以及这些交易中的重要环节和可能存在的漏洞等知识,钱向劲把自己所知的一切做了详细解说。
  庭审开始了,控辩双方果然就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手段展开了激烈辩论——控方认为被告人非法侵入了他人账户,且进行了非法交易;而被告人只承认自己进入过他人资金账户,却否认自己进行过非法的期货交易。
  由于法官此前已经掌握了相关交易的程序、记录、和涉案期货账户的变动等情况,尤其是预先了解了交易的报价以及促合成交系统的规律,故在庭审中对被告人诡称自己进入他人资金账户但却没有进行非法交易的说法一一进行了驳斥。几个回合下来,被告人也难以自圆其说了,终于承认了自己不但非法侵入了他人资金账户,还盗卖了他人的期货合约进行牟利。最后,在铁的证据下,被告人因犯盗窃罪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

  妇联干部情真意切巧调解
  下城法院院长周进军向记者介绍,该院首批人民陪审员的专业构成十分科学。他说,在20名陪审员中,从政治面貌来看,有中共党员14名,民主党派人士2名,无党派人士4名;从文化程度来看,有博士1名、硕士2名、本科9名、专科8名;职业分布更是广泛,有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街道干部,妇、团、工会干部,部队干部,新闻记者,医护人员,科研人员等等。这些来自不同行业、有不同专业背景的陪审员在陪审案件时,充分体现了自己的专业特长。
  下城区妇联的王为群也是人民陪审员之一。照她的说法,妇联干部作为陪审员,往往在一些情感因素比较重,或者是涉及生活、伤残的案件中,能起到排解情绪、以情动人,从而化解纠纷的作用。
  她向记者介绍了自己参与陪审的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最后,就是王为群用其妇联干部所长,说服了肇事方按照相对比较优惠的标准对受害者进行了补偿。
  那是今年年初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淳安来的妇女王某被郑某驾驶的桑塔纳轿车撞伤,造成9级伤残。由于案情复杂,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为此,王某将郑某告到法院,要求郑某赔偿7.2万余元。
  开庭审理后法官发现,在该起交通事故中,作为原告的王某反而是主要责任者,也正因为这样,被告郑某才坚持最多只赔50%,且赔偿标准要按照农村户口。
  由于原告王某的家庭生活十分困难,且交通事故致残将对其今后的生活产生更大的不利影响,王为群就寻思开了:是否可以对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郑某做做工作,尽量按照相对较高的标准对王某进行补偿?
  没想到,郑某在王为群情真意切的劝说下,竟然从一个对立者变得开始同情对方了。最后,在王为群的调解下,双方顺利达成和解,王某也拿到了5.5万余元的补偿。
  这些“专业”人士的加盟,为下城法院的司法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并在一定程度上对法官非法律专业知识的不足形成了弥补机制。